简介

神纹时代:从斗罗开始俘获女神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21章 狐女(1/2)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

“狐女?”

苏夜看着眼前蛇皮袋,袋子里有着一个神色惊恐的少女。

少女年龄不是很大,十一二岁,年龄虽小,但身材却发育的极好,而且极具魅惑,一双眉眼勾魂夺魄,头上长着狐耳,身后有着三条狐尾。

“她身上没有魂力波动,这不是兽武魂的武魂附体。”

朱竹清看着眼前的神色惊恐的狐女疑惑的道。

唐三看着眼前的狐女神色震惊,随即吐口而出:“不是武魂附体,难道是魂兽,但魂兽怎么可能是人形,难道是魂兽幻化?

我老师曾经说过,修为达到十万年的魂兽,可以幻化为人形,虽然魂兽可以幻化为人类,但本质上来说依旧是魂兽,杀了,同样可以获得十万年的魂环。”

说到这,唐三目光之中充满了贪婪,如果他能够获得十万年的魂环,那么他将会变得更加的强大,不会弱于任何人,将会超越苏夜,想到这他更加的亢奋,眼神之中充满了疯狂。

而与此同时,在他脚下有着一道黑影顺着他的腿,爬到了他的身上,在他身上游走,最终融入到了他的体内。

旁边的小舞听到了唐三的话,娇躯颤抖,神色惊恐,看向唐三那贪婪的目光,眼神之中的恐惧更甚,因为她就是一只化形的十万年魂兽,想到了对方靠近自己的目的,美眸之中满是冷芒。

苏夜察觉到了小舞的神色变化,看向满是贪婪的唐三,对于唐三这种变化,他并没有丝毫的意外。

十万年的魂环,对于一个魂师来说,乃是最珍贵的宝物,如果看到这种至宝,没有丝毫的动心,那才是真正的虚伪。

就算是他,同样会动心。

但动心归动心。

真让他杀了这么一个娇媚动人的少女,他还真做不到。

“不可能是十万年魂兽。”

苏夜神色淡然,道:“十万年魂兽乃是魂兽之中的霸主存在,实力堪比人族之中的封号斗罗,化形为人外表会和真正的人一模一样,不太会出现这种情况,会出现这种情况,除了化形不完整外,还有两种情况,一是父母双方其中一位是魂兽,第二则是武魂变异。”

唐三闻言急忙的收敛了自己心中的贪婪,此时的他反应过来,自己刚才的表现有些失态,不过他没有说话,而是在一旁当一个木头人。

朱竹清疑惑的看向苏夜,道:“魂兽和人能够诞生后代?”

“人族和普通的魂兽应该不可能诞下后代,不过如果是十万年化形的魂兽,是可以诞下后代,因为十万年魂兽化形之后,本质上已经是人族,十万年化形魂兽和人族在一起,诞生后代,并不算是什么稀奇之事,万古以来,有很多,说不定我们祖上,就有一个是十万年魂兽。”

苏夜说道,看着眼前娇弱的狐女,那娇弱的样子,惹人怜爱,道:“眼前这位应该是属于最后一种,武魂变异,在武魂觉醒之时,武魂发生了变异,导致身体发生了不可逆的变化,这种情况虽然不是很常见,但平均下来,每年都会出现几个,甚至是十几个,在天斗城,很多贵族就很喜欢购买这种特殊的少女,价格一般在三十万金魂币以上。”

“三十万金魂币?”

小舞神色惊变,没有想到居然贩卖人,那些贵族真是可怕,随即疑惑的道:“帝国不是严禁奴隶买卖吗,就算是武魂发生变异,那也是人,买卖奴隶,犯法。”

在诺丁城初级魂师学院,她不仅仅学习魂师方面的知识,同时也学习了人类的文化和律法,其中律法之中就有着明确的规定,严禁奴隶买卖。

苏夜笑着说道:“买卖奴隶确实是犯法,但对于那些大人物来说,根本不算是什么,就算是他们犯法了,谁敢抓他们?

而且这种事情有着很多操作空间,如将她们变成是自己主动卖身,或者是直接将其定义为魂兽化形,人族和魂兽的后代,这样手续就合法了。”

在这个世界,律法只作用于那些普通的平民,对于那些贵族而言,律法不过是他们掌控平民的工具罢了。

苏夜蹲下身子,笑着问道:“小妹妹,不要怕,我们不是坏人,坏人都被我杀了,你叫什么名字,你还记的你家在什么地方吗?”

狐女大眼睛眨动,一双眉眼十分的迷人,仿佛能够将人魂都勾走,神色惊恐,声音软糯的道:“我叫钟灵、儿,我家……呜呜,那些坏人杀了我全家,要将我卖……”

“好可怜。”

朱竹清那原本冰冷的脸,此时充满了关爱,蹲下身子,温柔的说道:“不要怕,我们不会伤害你。”

苏夜看向朱竹清,没有想到对方还有这一面,说道:“先将她带回学院吧,虽然刚才那些人都已经被我杀了,但难保不还有敌人。”

“这些尸体,不处理一下吗?”

小舞看着四周倒在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,眼神之中流露出恐惧之色,不由得抱着苏夜的一条手臂。

“不用,等回到学院,告诉老师,让老师他们来处理,如今我是没有力气挖坑,而且万一再来一位强大的魂师,不说魂王,就算是魂宗,我们都有可能交代在这里。”

苏夜说道,他之所以能够将这些人击杀,是因为借助了那五环魂王的‘大黑天’,他的武魂第二形态才得以发挥出最强力量。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喜欢神纹时代:从斗罗开始俘获女神请大家收藏:(m.twxs8.org)神纹时代:从斗罗开始俘获女神推文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上一章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